俗話說:出言有尺,戲虐有度。
凡事要三思而後言,別“口無遮攔”,否則得罪了人,自己還不知道。
遇到什麼樣子的人,就說什麼樣子的話,說話要有選擇,給人留餘地,千萬不要“咄咄逼人”。
一個人,在與人交談的時候,少說自己以下這“三件事”,就是為自己留下了“口德”,福氣也會越來越多。
誰都有不能說的隱私,說出來,哪怕是最信任的人,也可能把話傳出去,讓自己的人生陷入僵局。
哪怕你一而再再而三叮囑別人不要傳出去,但越是這樣,傳播的速度更快,成為“公開的秘密”。
例如,你心底愛上了不應該愛的人,說出去,就會一傳十、十傳百,最後讓你身邊的另一半聽到了,可能兩個人因此鬧矛盾,導致婚姻下產生危機,甚至分手;
你曾經暗中傷害過一個人,但是那個人現在是你的朋友,如果你把傷害的事情說出去,那麼朋友知道了,就鬧翻了,友情也就失去了。
其實,你當時暗中傷害到朋友,是無意的事情,也不是什麼大事。
不說是保護自己,是讓自己不因為秘密被揭穿,而失去擁有的福氣。
每個人都有很多過去的事情,或者齟齬,或者傷心,或者高興。
但一切都過去了,別翻出來了,你的過去,和別人無關,說出去,別人不喜歡聽,你只要自己留下記憶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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